1 总 则1.0.1 为规范低压母线槽的选用、设计、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高压小母线,做到经济合理和安全运行,制定
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额定交流电压不** 1000V,频率 50Hz~60Hz,徐汇区高压母线,直流电压不高
于 1500V,额定电流 8000A 及以下的母线槽。
1.0.3 低压母线槽的选用、设计、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高压柜小母线,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母线槽及配件
4.1 母线槽
4.1.1 母线槽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 部分:总则》GB/T 7251.1
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6 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GB/T 7251.6 的有关规定。
4.1.2 母线槽外壳防护等级及使用环境应符合表 4.1.2 的规定。
表 4.1.2 母线槽外壳防护等级及使用环境
使用场所
使用环境 外壳防
相对湿度 % 污染等级 过电压类别 护等级
配电室或户内干燥环境 ≤50(+40℃时) 3 Ⅲ、Ⅳ IP30~IP40
电气竖井机械车间 3 Ⅲ、Ⅳ IP52~IP55
户内水平安装或有水管 有凝露或喷水 3 Ⅲ ≥IP65
户外 有凝露或有淋雨 3、4 Ⅲ ≥IP66
户内外地沟或埋地 有凝露及盐雾或短时浸水处 3 Ⅲ、Ⅳ IP68
4.1.3 母线槽的额定电流范围宜符合表 4.1.3 的规定。
5.2.7 特殊场合对母线槽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图书馆、陈列室、档案室以及重要的易燃物堆(存)放区的场所,应选用防火母线槽;
2 非消防配电线路埋地、浸水的场所宜选用浇注式母线槽或防护等级达到 IP68 的其他母线槽;
3 存在有油、气、颗粒物等易燃易爆物质逸出场所的配电线路,应选用与爆危险环境相适应的
防爆母线槽;
5.2.8 母线槽防护等级的选择应符合本规程* 4.1.2 的规定。
5.2.9 母线槽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应符合本规程* 5.2.9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