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支、吊架安装
6.3.1 除设计要求外,承载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连接母线槽支架,且不得进行热加工开孔。
6.3.2 与预埋铁件采用焊接固定时,焊缝应饱满;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内蒙古高压母线,选用的螺栓应适配,连接应
牢固。
6.3.3 支架应安装牢固,采用金属吊杆固定时应增设防晃支架;母线槽的圆钢吊杆直径不得小于 8 mm;
照明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 6 mm,并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6.3.4 安装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安装的支、吊架应高低一致,支架间距不应大于 2m,高压母线套管,每一单元母线槽的支架不应少于 1 个;
2 照明母线槽可吊装于天花、吊顶内部,也可侧装于建筑物墙体表面,支撑点间距应均匀,支撑
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3m;
3 垂直敷设时,应在分接口处附近设置防晃支架。
6.3.5 母线槽垂直安装时应设置弹簧支承器,高压母线生产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 当使用环境的海拔高度大于 2000m 时,应选用通过高海拔试验的母线槽,并满足使用海拔高度
的要求。
5.2.4 母线槽为动力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校验设备起动时母线槽上的电压降,并满足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要求。
5.2.5 商场、机场、体育场馆、停车场、隧道等大空间的照明配电线路宜选用照明母线槽。
5.2.6 分接单元的额定电流在 400A 及以下时,宜选用插接箱;400A 以上的宜选用 T 接箱或分支母线
槽直接引至配电箱(柜)。插接箱或 T 接箱规格应符合本规程* 4.2.1 条的要求。
当母线槽垂直安装时,每层楼每单元应安装一副弹簧支承器;
2 当母线槽沿墙垂直安装时,弹簧支承器宜安装在母线槽的两侧,当特殊情况时,也可安装在母
线槽的前后;
3 当弹簧支承器的槽钢底座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上时,每根底座的固**不应少于两处;
4 生产厂家出厂时弹簧支承器的弹簧应进行预压缩,高压母线规格,并向安装单位提供压缩量与重量的关系式;
6 弹簧应与底座垂直,并处于半压缩状态,弹簧的上螺母应处于松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