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滑触式母线槽 trolley-type busways
使用滚轮型或滑触型分接单元的母线槽。
2.0.12 直流母线槽 direct current busways
用于直流电压供配电线路的母线槽。
2.0.13 照明母线槽 lighting busways
采用轨道式外壳,满足灯具在导轨的不同位置上与二较或多较电源连接的母线槽。
2.0.14 分接单元 tap-off unit
从母线干线单元分接出电源的出线单元,高压母线,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移动的。
2.0.15 变容单元 adapter unit
用于连接同一系统中不同型号或者不同电流的两种单元的母线干线单元。
2.0.16 热膨胀单元 thermal expansion unit
允许由于系统的热膨胀在母线干线通道轴向有一定移动量或穿过建筑物伸缩缝的母线干线单元。
2.0.17 馈电单元 feeder unit用于母线槽与其他设备连接的母线槽始端干线单元。
2.0.18 始端箱 feeder box
表 3.0.6 连接保护导体截面积
母线槽相导体截面积 I (mm
2
) 连接保护导体截面积(mm
2
)
≤16 与母线槽相导体截面积相同
16<I≤120 16
≥150 25
8 各单元之间金属外壳应有效跨接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干线保护导体的 50%;
9 毎 50m 之内的母线槽金属外壳与接地端或接地网连接的连接保护导体,累计不应小于干线保护
导体的截面积。
3.0.7 非消防配电线路,高压母线规格,母线槽的内部导体、连接器、插接口的导体极限温升应小于或等于 70K,外壳
应小于或等于 55K。
3.0.8 消防配电线路采用耐火母线槽时,内部导体、连接器、插接口的极限温升应小于或等于 105K,
外壳应小于或等于 55K。
3.0.9 母线槽分接箱底部离地高度,高压母线颜色,当设计有规定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分接箱底部
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m~1.5 m。
3.0.10 母线槽内部的绝缘材料耐热等级不应低于母线槽极限温升值加上 40℃环境温度值的总和的温
度。
3.0.11 母线槽终端盒(罩、盖)、插接箱及敷设配件应选用与母线槽配套的产品。
3.0.12 地下室及湿度较大的场所,支、吊架应采用热镀锌等防潮处理。
3.0.13 分接单元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选型的技术要求。
5.2.7 特殊场合对母线槽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图书馆、陈列室、档案室以及重要的易燃物堆(存)放区的场所,应选用防火母线槽;
2 非消防配电线路埋地、浸水的场所宜选用浇注式母线槽或防护等级达到 IP68 的其他母线槽;
3 存在有油、气、颗粒物等易燃易爆物质逸出场所的配电线路,应选用与爆危险环境相适应的
防爆母线槽;
5.2.8 母线槽防护等级的选择应符合本规程* 4.1.2 的规定。
5.2.9 母线槽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应符合本规程* 5.2.9 规定。